长江大学2019年4月自学考试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4-01各助学机构及考生:
接荆州市教育考试院通知,荆州市范围内的2019年自学考试将于4月12-14日在各考点进行。为做好考务工作,确保每位学员顺利参加考试,请各助学机构和考生注意以下事项:
一、助学机构需注意以下内容:
1、加强考风考纪教育;
2、提醒考生关注条形码的粘贴和诚信致词的抄写,特别强调不抄诚信致词,考试作零分处理;
3、提醒考点变换的考生做好路线规划,确保提前进场;
4、坚持自主原则,不与中介合作。
二、考生需注意以下内容:
1、提前准备好考试所需物品,禁止携带的物品妥善保存;
2、看清自己的考场,考点变化的考生提前做好路线规划;
3、遵守考试纪律,共创优良考风,违纪考生成绩做零分处理并停考三年;
4、在办证环节将进行笔迹鉴定,如查实属于代考,考试成绩做零分处理并暂停办证。
继续教育学院自考办
2019的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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