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第二师范学院自考助学班的学位申请需要哪些条件?
发布时间:2020-04-26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自考全日制助学班本科生全部课程考试合格,通过毕业论文(设计)答辩,且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要求者,由省自考委颁发本科毕业证书,主考学校副署名。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相应学士学位。
学士学位的授予条件:
1、学位课程平均成绩应达到70分,且每门学位课程考试成绩不得低于65分;
2、通过湖北省学位英语水平考试,或者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非英语专业本科生,以及2005年6月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改革后考试成绩总分达到425分;
3、诚信考试,无舞弊记录者。
以上三个条件同时具备,可申请办理学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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