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工程大学自考生能办理户口迁移落户吗?
发布时间:2020-01-17 武汉工程大学自考学生毕业后,符合就业条件且想在汉落户的,具体办理条件是:
1、武汉地区高校自考、成教本科以上学历及学士以上学位的毕业生,外地生源毕业当年内在我市就业的、新城区生源毕业1年内在主城区(含开发区)就业的,凭省毕办签发的《报到证》(市管单位须经市毕办签章),以及《毕业证》、《就业协议书》或《就业推荐表》,其中外地生源户口未迁入本市学生集体户的还应持《迁移证》;
2、武汉地区中专毕业生,外地生源毕业当年内并列入武汉市急需专业目录范围在武汉市就业的、新城区生源毕业2年内在主城区(含开发区)就业的,凭《报到证》(省属中专学校和到省管单位就业的由省毕办签发,市属中专学校由市毕办签发;省毕办签发到市管单位就业的,须经市毕办签章),以及《毕业证》、《就业协议书》或《就业推荐表》,外地生源持《迁移证》。
3、备齐材料后,均由入户地公安分局审批(对市外迁入毕业生可按照需要签发户口准迁证),在区公安分局办证窗口审核受理,派出所凭分局开具的《批准入户通知单》办理落户手续。本规定的有效期为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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