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自考毕业证书办理简章
发布时间:2020-01-02湖北自考毕业证书办理简章
等待自考的实践成绩和论文成绩都出来之后就可以申请毕业了,毕业申报同样在自考个人主页上进行。湖北自考毕业申报每年有2次,一次是5月底,一次是12月初,只要确定你的各科成绩都合格了,就可以申请毕业。
第一,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进入自考报名页面,登录自己的账号系统。
第二,进入自己的自考个人主页,在左侧的菜单栏中找到毕业申报管理,你可以看一下毕业申报填写的流程。
第三,进入毕业申报,按照上面的要求进行填写,原毕业证的编号一定要写正确,不要漏写了。
第四,全部填写完毕之后,点击最下面的下一步,继续填写。这边要注意的是如果之前没有进行自考本科段资格审核的话,申请毕业的时候一定要记得提交审核申请。
第五,进入下一个页面的时候,如果上一段你的所有成绩都在上面,就可以直接提交了,如果上一段里面有没有的成绩,就在下一段里面进行添加。
第六,填写完毕之后,检查下是不是所有的科目都在上面没有遗漏的了,没有遗漏的就可以【提交申请资料】了。
第七,申请资料一旦提交之后就不能进行更改了,等待当地自考办的初审,初审之后就带齐资料去自考办就可以了。
注意事项
资料中填写的时候注意数字是否有遗漏。
如果之前没有进行自考本科段资格审核的话,申请毕业的时候一定要记得提交审核申请。
申请资料一旦提交就不能进行更改了,填写资料的时候一定要慎重!
毕业申请
一、自学考试采用施考分科、学分累计的方式逐步完成学业。按照专业考试计划的要求,分课程进行考试,课程考试合格者按规定计算学分。不及格者可参加下一次该课程的考试。考完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完成毕业论文或其他教学实践任务,思想品德鉴定合格者准予毕业取得相应毕业证书。
二、自学考试的毕业申请时间上半年为6月15~20日,下半年为12月15~20日。申请上半年毕业的考生,必须在5月1日前办理合并准考证号、转考、免考、考籍数据更正手续;申请下半年毕业的考生,必须在11月1日前办理合并准考证号、转考、免考、考籍数据更正手续。逾期办理者,不能申请本次毕业。
三、办理本科毕业申请的考生,请提前办理前学历的学历鉴定(前学历为本省自学考试毕业的考生无须提交),以便在申请毕业时同时提交。申请上半年本科毕业的应届专科毕业生,可延迟至8月5日前提交学历鉴定。按规定可延迟提交学历鉴定的,由考生自行复印鉴定证明,并在复印件上注明准考证号、所属地市、毕业专业等信息,将复印件寄往省考办。
四、申请办理行政管理学(独立本科段)专业毕业的考生,需提供其专科成绩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