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上半年我省自学考试社会助学课程过程评价成绩报送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6-24各主考大学:
为保证2019年上半年度我国自考考试社会发展助学金课程内容全过程点评考试成绩申报工作规范、准确无误,依据《湖北省高等职业教育自考考试社会发展助学金课程内容课业考核评价管理条例》(鄂自学考试[2019]4号)、《省教育
考试院有关切实加强我国自考考试社会发展助学金课程内容全过程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鄂自学考试[2018]7号)及相关要求,现就2019年上半年度我国自考考试社会发展助学金课程内容全过程点评考试成绩申报工作中有关事宜通告
给出:一、各企业须根据“湖南省高等职业教育自考考试综合性业务管理系统”(代章“综合性业务管理系统”)汇报高考报考全过程点评考试成绩,在汇报当次全过程点评考试成绩前,应按所述相关文档规定根据综合性业务管理系统申报考
生报名信息内容。选用课堂教学面授班助学金方法的考试成绩申报截至時间为4月3日;选用互联网助学金方法的考试成绩申报截至時间为4月18日。
二、各企业早已根据综合性业务管理系统汇报全过程点评考试成绩的高考报考,其全过程点评考试成绩如需再度开展生成的,由原考试成绩汇报企业根据综合性业务管理系统再次汇报。
三、各企业在申报考试成绩前,应将全过程点评考试成绩鉴定信息内容给予公示公告,并按各助学金组织汇报科次12%占比上缴高考报考全过程点评考试成绩档案资料。选用互联网助学金方法的高考报考,其初始网上学习、训练、
评测等电子器件纪录统计数据及网上学习、训练视頻或影象材料须存挡备查。省教育考试院将按照相关文档要求开展查验;有关原材料汇报截至時间与当次考试成绩汇报時间同样,汇报地址:省教育考试院沙湖产业基地。
湖北省省教育考试院
2019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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