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考院公开征求《取消自考面向社会开展 “网络注册学习”试点单位及废止相关文件通知》意见公告
发布时间:2019-06-24依据《湖北省行政部门规范性文件管理条例》(省政府令第379号)和湖北省自学考试工作中统筹协调和分配,现将《有关撤销13个湖北省高等职业教育自考考试面向全国进行“互联网申请注册学习培训”试点单位及废除有关文档的通
告(征求意见)》给予发布,征询群众建议。如无修改意见或提议,可于发布生效日7个工作日根据电子邮箱、信函等方式意见反馈至湖北省省教育考试院自考办。
恭喜!报名信息提交成功!
请您保持电话畅通,稍后我们将为您解答。
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