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教育考试院:湖北省自考社会助学专业登记管理办法(试行)通知
发布时间:2019-06-24湖北省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湖南省高等职业教育自考考试社会发展助学金技术专业备案管理条例(实施)》的通告
鄂考院﹝2016﹞2号
各主考大学、助学金组织:
高等职业教育自考考试是本人学习、社会发展助学金和全国考试紧密结合的高等职业教育方式,社会发展助学金是自考考试关键构成。湖南省自考考试自1984年报考至今,灵活运用普通高校助学金資源,积极主动激励主考大学、具
备助学金资质证书的自考助学组织进行社会发展助学金,为不断提升湖南省自考考试文化教育品质、服务项目湖南省社会发展经济社会发展和发展趋势做出了需有奉献。
为进一步加强湖南省自考考试社会发展助学金技术专业的管理方法和监管,深化依规依规进行自考考试社会发展助学金,提升自学考试专业报考高效率,自2016年起,湖南省自考考试社会发展助学金推行技术专业备案规章制度。因
此,湖北省院依据國家、省有关技术专业管理方法、社会发展助学金等相关要求,在普遍征询主考大学、自考助学组织建议的基本上,制定了《湖南省高等职业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备案管理条例(实施)》。
现下发给你,请遵照执行。
2016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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