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民族大学2019年自考申请学位通知

发布时间:2019-10-29

一、申请及受理对象
    1、2018年12月已经办理了自考本科毕业证,且已具备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自考毕业生。
    2、2019年6月即将办理自考本科毕业证,且已具备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自考毕业生。
    二、学士学位授予条件
    1、通过自学考试,全部课程合格,经审核准予本科毕业。
    2、学位外语考试成绩合格或四、六级外语成绩合格。
3、自学考试三门学位课平均成绩应达到70分,三门学位课的单科成绩不低于65分。社区护理学的三门学位课程为:老年护理学、护理管理学、社区卫生服务管理。
    三、申请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不能是过期的身份证复印件)。
    2、学位外语考试查证合格(无合格单)或四六级外语成绩合格单原件和复印件。
    3、蓝底电子照片(以身份证命名)和同底纸质两寸照片2张。
    4、已取得本科毕业证的学生须交毕业证书复印件。
    5、可由他人代办。
    四、交申请材料时间:5月21日—5月22日(办学位证交材料时间只有这两天,逾期不予办理,同时办本科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同学可以在这两天同时交办本科和学位的材料
    申请地点:湖北民族大学自考办(湖北民院本部南门进门10米处继续教育学院511室胡老师)
    电话:0718—8448550
                                  
 
 
      湖北民族大学自学考试办公室
2019-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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