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学考试在考完所有的笔试和实践科目后怎么毕业,论文答辩难吗
发布时间:2019-10-31自考,是个人自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是我国社会主义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考生参加国家考试机构统一组织的单科考试,合格一门,发一门的合格证书,所有科目合格后,方可申请毕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国家实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经考试合格的,发给相应的学历证书或者其他学业证书。”以法律的形式规定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的性质。
国务院颁布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中也明确规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获得者的待遇与普通高校同类毕业生相同”。
自考报名
自考报名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光谷武汉工程大学科技孵化楼5.01
自考考试
全国自学考试时间一般为:大部分地区每年开设2次,考试时间分别为4月和10月,湖北大学自考考试日期:
4月自考
每年4月第三个星期六
每年4月第三个星期天
10月自考
每年10月第三个星期六
每年10月第三个星期天
自考学习
自学考试学习方式灵活、工学矛盾小、费用低,实行“宽进严出”,“教考分离(即:办学不办考、办考不办学、命题与辅导分离)”,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参加自学考试。
自考毕业
自学考试采用学分累计的方式逐步完成学业,学习者完成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完成毕业论文或其他教学时间任务,思想品德鉴定合格者准予毕业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其学历。符合学位条件的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由有学位授予权的主考学校依照有关规定,授予学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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